在会计科目中“发出商品”并不起眼,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这个科目要并入存货项目,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科目的存在。
之前有人问我货发出去为什么一定要记发出商品,结算时直接开票做收入不就得了?
我反问他,如果年底存货盘点,还有货已发还没结算的商品怎么办?因为没有记录发出的货,年底实物盘点就永远也对不上。这还是表象,发出去的货和应收账款一样都是企业的债权,应收账款不记录就没法找人要账,同样,发出商品不记录,对方一样可以不认账。
所以发出商品是一个重要的存货类科目,重要性不亚于应收账款。
年报审计时发出商品是个难点,但不一定被视为重点。初入行的新人都知道存货盘点是审计的重要流程之一,但能不能执行到位就不一定了。
有一家企业,每年发货量都很大,结算期也很长,年底账存的发出商品金额都有几千万。审计盘点光在工厂的仓库是没法全部执行到位的,只有发函或直接到客户那里现场盘。
搞审计的都知道,发函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让企业转发可信度低,也不符合流程;自己发回函率就会低的让你怀疑自己是搞诈骗的。
去现场监盘呢?市场面向全国,跟撒胡椒面似的到处都有,全盘过来就和组织一次全国旅游差不多了,时间、金钱都承担不起。
应收账款因为所里主审划红线盯着,发函程序还能勉强执行,发出商品藏在存货里,有盘点顶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