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
放假通知
传统
节日
放假具体通知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年清明节放假事宜告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初九
2
初十
3
十一
4
休
清明
5
休
十三
6
休
十四
7
十五
8
十六
9
十七
10
十八
11
十九
12
二十
13
廿一
14
廿二
15
廿三
16
廿四
17
廿五
18
廿六
19
谷雨
20
廿八
21
廿九
22
三十
23
四月
24
初二
25
初三
26
初四
27
初五
28
初六
29
初七
30
初八
1.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共三天。
2.假期后,4月6日(星期二)按时返校正常上课。
假期注意事项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寄托!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方针,确保孩子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提高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在清明假期,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安全教育:
1.疫情防控安全。
清明假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不放松,假期非必要不外出,做到少流动、少聚集、外出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倡导简约文明的祭祀方式。
2.交通安全。
教育孩子外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未满十二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过马路注意来往车辆,走路要走人行道,靠右行,注意安全。
3.森林防火安全。
家长可以利用清明节这个传统日,尽可能带孩子去瞻仰先贤,接受优秀传统教育,尽量不要点明火香烛,不要烧纸,严防火灾。最好用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祭奠先人,既环保又安全,如果确实发现火灾请及时呼救。外出游玩时也不要携带火种,更不能野外用火或烧烤,切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4.饮食安全。
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饮食要定时定量,禁忌暴饮暴食,注意饮食卫生,尤其是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三无”食品,以防食物中*,危及孩子生命。
5.防溺水安全。
炎夏将至,也到了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防患于未然,请家长和孩子一定要牢记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6.心理健康安全。
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