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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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6 13:14:00
白癜风是否会传染 http://baidianfeng.39.net/a_cjzz/131212/4306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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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选择安全处理过的食品。食品要新鲜,有固定包装的食品要在保质期内,不要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

2.彻底加热食品。许多生的食品,特别是家禽、肉类及未经消*的牛奶常被病原体污染,彻底加热可杀灭病原体。要记住,食品的所有部位都要加热彻底,防止外熟里生。
  3.立即吃掉做熟的食品。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越长,危险性越大。食品出锅后应立即吃掉,夏秋季节在室温下存放不应超过4小时。
  4.妥善储存熟食。要低温储存食品,婴幼儿食品要现做现吃。食品要储存在密闭容器内,注意新制作的食品和剩余食品要分开储存。
  5.彻底再加热熟食品。储藏过的熟食品吃之前要再一次彻底加热,这样可以杀灭储存时生长繁殖的细菌。
  6.避免生食与熟食接触。要把生的和熟的食物分开存放,生食品用具和熟食品用具要分开使用。
  7.反复洗手。烹调加工食品前必须把手洗干净,尤其是便后和收拾生鱼、生肉、生禽之后,必须再次洗手,然后才能接触其它食品。

8.必须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厨房应当保持清洁,任何食品的残渣、碎屑或残余物都有可能变成一个“细菌库”。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它动物接触食品。它们有可能是造成某些食物中*的“罪魁祸首”。
  10.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饮用水要经过高温煮沸,不要直接饮用生水。

常见的几种易中*食物

鲜木耳
  致病原因:鲜木耳中有一种光感物质“卟啉”,被人体吸收后,能引起皮肤瘙痒、水肿,严重可致皮肤坏死,呼吸困难。
  应对方法:新鲜木耳应晒干后再食用。晒的过程中会分解大部分“卟啉”。市面上销售的干木耳,也需经水浸泡,使可能残余的*素分解于水中。

鲜海蜇

致病原因:新鲜海蜇水分多,含有四氨络物、5-羟色胺及多肽类物质,食用后,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
  应对方法:食盐加明矾盐渍3次(俗称“三矾”),使鲜海蜇脱水,才能将*素排尽,方可食用。“三矾”海蜇呈浅红或浅*色,厚薄均匀且有韧性,用力挤也挤不出水。海蜇有时会附着一种叫“副溶血性弧菌”的细菌,对酸性环境比较敏感。因此,凉拌海蜇时,应放在淡水里浸泡两天,食用前加工好,再用醋浸泡5分钟以上,就能消灭全部“弧菌”。这时候,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吃凉拌海蜇了。

鲜*花菜
  致病原因:含有*成分“秋水仙碱”,食用后,导致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胀腹泻,甚至体温改变、四肢麻木。
  应对方法:新鲜*花菜去其条柄,开水焯过,然后用清水充分浸泡、冲洗,使“秋水仙碱”最大限度分解于水中,然后再进一步烹调。

变质蔬菜

致病原因:蔬菜、特别是绿叶蔬菜储存一天后,其含有的硝酸盐成分会逐渐增加。人吃了不新鲜的蔬菜,肠道会将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亚硝酸盐会使血液丧失携氧能力,导致头晕头痛、恶心腹胀、肢端青紫等,严重时还可能发生抽搐、进而昏迷。
  应对方法:蔬菜当天买当天吃完最好。

变质生姜
  致病原因:变质生姜含*性很强的物质“*樟素”,一旦被人体吸收,即使量很少,也可能引起肝细胞中*变性。
  应对方法:生姜适宜放在温暖、湿润的地方,存贮温度以12℃-15℃为宜。

霉变甘蔗 

致病原因:误食后,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受损,轻者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视力障碍等,严重者可能抽搐、四肢强直或屈曲,进而昏迷。应对方法:霉变甘蔗的外观无正常光泽、质地变软,肉质变成浅*或暗红、灰黑色,有时还发现霉斑,如果闻到酒味或霉酸味,则表明严重变质,不宜食用。

长斑红薯
  

致病原因:红薯表面出现黑褐色斑块,表明受到黑斑病菌污染,其*素*性较强,不易被破坏,无论煮、蒸或烤都不能使之破坏,对人体肝脏影响很大。
  应对方法:不吃有黑斑病的红薯。

生豆浆

致病原因:未煮熟的豆浆含有抗营养因子,如,抗胰蛋白酶、酚类化合物和皂素等,皂素刺激消化道,引起呕吐、恶心、腹泻,从而破坏红细胞,产生*素,以致引起全身中*。
  应对方法:一定将豆浆彻底煮开再喝。家庭自制豆浆,应在℃的条件下,加热约10分钟,才能放心饮用。

生四季豆

致病原因:四季豆又名芸豆、扁豆等。生的四季豆中含皂甙和红细胞凝集素,皂甙对人体消化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可引起出血性炎症,并对红细胞有溶解作用。
  应对方法:只要把四季豆煮熟焖透,吃起来没有豆腥味,就不会中*。另外,还要注意不吃老四季豆,把四季豆两头摘掉,因为这些部位含*素较多。

青番茄
  致病原因:青番茄含有与发芽土豆相同的有*物质——龙葵碱,人体吸收后会造成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者发生抽搐。
  应对方法:要选熟番茄。第一,外观要彻底红透,不带青斑;第二,无涩味;第三,熟番茄蒂部自然脱落,外形平展。

关于草乌、附子等*性中药材中*防控小贴士

草乌

附子

1.草乌、附子等*性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当作普通食品、普通药膳食用。草乌、附子等*性中药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

2.草乌、附子等*性中药材,主要用于非创伤性外用。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性中药材,会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

3.《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对于生产经营食品中添加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误食以草乌、附子等*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如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拨打急救电话求救,医院就诊。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

养成良好习惯,注意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警防*性中药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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