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发〔〕4号
各区县教体局,直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
年寒假将至,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中小学寒假工作,使广大师生能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充实的假期,现就年寒假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放假时间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疫情防控形势的要求,按照“考完即放、有序实施”的原则在原假期安排的基础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适当提前放假,有关安排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可以自1月25日起(农历腊月十三)放假,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假期结束。2月27日(周六)报到,正式开学。
(二)高中阶段学校。原则上可以自2月6日(农历腊月廿五)起放假,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假期结束。2月27日(周六)报到,正式开学。
(三)其他。幼儿园可以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排寒假,并结合实际确定休假方式和时间。
各类各学段学校举行开学典礼和升旗仪式的时间统一为3月1日(周一)。
各区县教育行*部门根据考试安排和学校实际,按照要求统筹确定放假时间,并将放假安排和假期疫情防控方案报市教育局业务主管处室备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可以在线上进行或在下学期开学后实施,各校以线上形式为主召开家长会,统筹安排假期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
二、假期主要工作
(一)抓牢“一个重点”,确保疫情防控精准有效
各区县和中小学校要科学制定寒假放假工作方案,分期分批、错时错峰组织学生寒假离校返家。寒假前,各区县教育部门要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毫不放松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放假期间师生员工要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倡导师生及家人在本地过节,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尽量不离济,禁止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如师生离济外出,必须向学校进行报备,开学前14天出省师生必须返济,学校全面开展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摸排,确保开学入校人员健康。春节期间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