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实现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全覆盖,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初步形成。年以来,我县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注重“五个突出”,着力强化监管、巩固成效,为食品安全提供有力的措施保障。
突出技术监督。以常态化食品安全监管为基础,依托技术手段,前移监管关口,严密监测安全风险,通过建立基层快检室、移动快检实验室和联合第三方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和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今年共完成全县食品抽检批次,合格率99.91%。
突出风险监测。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制定印发《平塘县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方案》《平塘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形成由2医院和11个镇(乡、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构成的监测网络,监测报告能力不断提升。强化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圆满完成80多次重大餐保任务。完善《平塘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应对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及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及时控制的能力。
突出智慧监管。实行餐饮业风险分级管理,利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立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和“明厨亮灶”餐饮单位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推广应用移动执法系统,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实行农村聚餐报告制度,农村10桌以上聚餐备案率达到%。充分发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错时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手段,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有效弥补监管“缝隙”。
突出制度完善。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原料采购查验与台帐登记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制度,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大宗原料集中定点采购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行为,消除了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隐患。五是突出示范引领。积极打造三天广场、桥头街、美食街等三条食品安全示范街,推进合力超市、汇合超市建成“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截至目前,有2家幼儿园食堂荣获“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称号。
做到“五个加强”,着力加强治理、标本兼治,全力破解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围绕农兽药残留、“瘦肉精”、假劣农资、农村食品治理、非洲猪瘟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无检疫合格证售卖,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开展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不断改善耕地土壤质量,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收购企业入库粮食质量档案,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落实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压实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全县建成3家“标准化菜市场”。
加强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制定印发《平塘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推动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加强餐厨废弃物综合治理。建立餐厨废弃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健全餐厨废弃物处置联动机制和回收机制,实现餐厨垃圾全部规范化处理,做到流量、流向可控。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查处违法违规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活动,切实避免“地沟油”回流餐桌。
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深入开展“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围绕农村地区“三小行业”小、散、乱现象开展整治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签订责任书,乡镇农村家庭办酒责任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不断降低办酒风险。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治理。聚焦民众最为关切的重点领域,针对网络食品经营等新业态,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网络监管执法队伍进行网络巡查、现场核查;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组织开展“护校行动”、“五毛食品”等专项检查行动,做好校园周边“校门清”工作,查处食品乱设摊、跨门经营20起。开展学生营养午餐调研,确保学生饮食健康和安全;针对食品摊贩,围绕夜宵排档、露天烧烤、校园周边小吃摊、自产自销瓜果、无证早饭摊点等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行动20余次;针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截至目前已开展食品、保健食品企业检查家,立案查处97件。
搭建“五个平台”,着力强化宣传、创新载体,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管良好氛围。
搭建媒体平台。在传统媒体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媒介作用,聚焦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