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一男子因家庭矛盾,与父母争吵后,遂用“敌敌畏”向父母食物中投毒,导致母亲中毒住院。近日,该男子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事情发生于年10月3日上午,34岁的孙某甲因家庭矛盾,在家中与母亲发生争吵后,遂产生用农药下毒杀害父母亲的想法。
他乘车到一家农资店内购买了1瓶“敌敌畏”农药,随后将其倒入煮米饭的电饭煲内。
当天下午,待父母回到家中吃晚饭时,孙某甲便端上混满毒药的米饭。母亲在食用后发现米饭有异味,就没有继续食用。父亲则因喝酒,没有吃毒米饭,由此逃过一劫。
随后,医院,经诊断为有机磷中毒,经治疗后脱离危险。
鉴定显示,案发现场提取的两份米饭及被害母亲血液中均检测出“敌敌畏”成分。
案发后,嫌疑人孙某甲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投案,并取得两位被害人谅解。
杭州市富阳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孙某甲故意杀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具有自首情节,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孙某甲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适用《刑法》第二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转自: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