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危险源是有个定义的。危险源是什么呢?在新的ISO中危险源是什么?它讲的特别的清楚,说是可能导致伤害和健康损害的根源。
首先,我们知道了危险源是什么?
危险源是什么?是根源,这是第一个,我们知道了,第二个是它导致后果是什么?导致后果是伤害和健康损害,所以它导致的后果和根源之间,你看它是导致伤害和健康损害的根源,这说明了后果和危险源之间一定要成什么关系?要成因果关系。
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危险源跟后果一定要成什么关系,因果关系,所以我们在辨识风险的时候,要反反复复得问问自己。因果关系在哪里?那第二个,它说,国家在国务院安委会16年,印发了一个叫《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中,它提到说我们在辨识风险的时候,要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来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各位来看一看,其实真正的危险是什么?真正的危险源是致害物和伤害的方式,说白了就是你在辨识危险的时候。一定要找到什么?找到致害物,找到之后,还要找到伤害的方式,那后果有哪些呢?后果也很简单,人身伤害可能就包括了这些,压伤、砸伤、烫伤、等等。
健康损害可能包括了中毒、窒息等等,然后呢,还有一种叫危险的情形,比如说火灾爆炸,为什么我要把火灾爆炸给它拎出来啊?这里面也特别特别的重要,希望大家一定要注意,因为火灾爆炸,它最终伤害或者最终作用在谁身上?人身上,所以这是我们必须要去考虑的。我们要把危险源跟后果要理清楚,一定要成因果关系。
那我们基于这个我们就知道了危险源是什么,危险源往往等于致害物加伤害的方式。也就是说你在辨识危险的时候,你要找到根源,根源是什么?就是伤害你的东西和他怎么伤害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