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有法无天"
山西蒲县煤炭局原*总支书记郝鹏俊因犯逃税罪、贪污等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宣判的当天,郝鹏俊在法庭上称:“我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事出有因。蒲县县委书记问我要5000万,时间是9月18日中午,在……”主审法官郑蒲隆随即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了陈词。山西蒲县煤炭巨贪当庭检举县委书记同样被制止。
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经查证属实,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法官怎么就公然制止他们对相关官员的揭发呢?如果郝鹏俊所称的索贿查证属实,郝鹏俊当然就有“立功”表现而被从轻或减轻处罚,他也未必会得到20年的刑期。而那位县委书记就有牢狱之灾了.法官阻止他们揭发,完全是一种枉法行为,知法犯法。
如果郝鹏俊是捏造事实,无中生有,自会构成诬告陷害罪,对他自身只有罪加一等,而对于法律的尊严和“蒲县县委书记”的形象也是无损的。法官的制止行为,不是保护其上级官员的官官相护又是什么?而且是一种公然的“保护”。
无法就能无天。其实,有法而不依法同样可以“无天”,可以叫“有法而无天”。一个社会无法可依,社会必将大乱。今天,我们的法律法规多多。但有法而继续可以“无天”,还谈什么社会的稳定呢?或者,法律只用来对付百姓,在适用法律的时候,官官相护,社会的天平总是倾斜,如此状况,哪怕把“稳定”用高音喇叭一天24小时不停地在广播,教育得百姓满头脑都是“稳定”,能济于事吗?
最近,薄熙来说正义和公平是人民发展生产的动力。其实,正义和公平更是社会安定、人民幸福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是一个国家真正强大的根基!E-yhx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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